网约车服务初探:“互联网+”时代的出行变革

2015-11-26 09:04 解放日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互联网+”时代的出行变革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初探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霍佳震 苏强 王洪伟 张建军 邱灿华

近期,以嘀嘀、快的、Uber等为代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诸多关注。关于这一模式是应该抵制还是鼓励,一时间众说纷纭。在此,我们将从社会、环境和经济等多个角度探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价值、优缺点以及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在讨论之前,我们首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网络约租):指基于移动互联网、以手机APP为主要服务平台、为具有出行需求的顾客和具有出行服务资格与能力的驾驶员提供有保障的连接服务的新型服务模式。这一新型服务模式除了提供预约租车服务之外,还可以通过创新性地利用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和管理优化技术来开发、整合一系列综合服务,例如:驾驶员服务质量与信用评价,服务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追溯,导航,拼车,交通自动化调度,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乃至区域、城市竞争力评价,等等。

Uber:中文名“优步”,是一家交通网络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加利佛尼亚州旧金山,以手机应用软件(APP)链接乘客和司机,提供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租车及实时共乘服务。目前Uber已在全世界数十个城市提供服务。

专车服务:包括一号专车、嘀嘀专车、神州专车等,是国内市场发展起来的,与Uber类似的互联网租车服务,但又有着根本的区别,专车服务主要面向高端用户,其司机与车辆资源主要来自于车辆租赁公司,从理论上说具有运营资格,虽然因为打擦边球同样引起了出租车司机们的反对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 “互联网+交通”时代的新模式与新挑战

“互联网+”与共享经济

说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我们不得不提到当下的一个热门词语:共享经济。“共享经济”是一个早在1978年由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提出的术语。当前,在互联网技术发展成熟之后,“共享经济”的概念获得了突破性的影响力,其主要特点是通过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为最终的需求方和供给方提供服务连接。

共享经济正在对我们的生活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在很多本质上可以归结为C2C供需服务的服务中,互联网正在消除一切中间渠道,包括公司和供应链。例如,大部分医疗服务(本质上是医生-病人型的C2C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本质上是教师-学生型的C2C服务)、出行服务(本质上是司机+车-出行者型的C2C服务),等等。共享经济的真谛就在于为需求提供了直接的、无限的供给。换言之,在共享经济时代,供给唾手可得、无处不在。

当前上海市出租车服务的瓶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是公共出行领域的共享经济的一个典型代表。推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基础,正是上海市出租车服务的瓶颈。我们先来看一下上海市出租车市场的需求与供给的现状:叫车难,出租车供不应求。以四大出租车公司为代表,上海目前共有约5万多辆出租车,运力资源紧张,供不应求,尤其是在下雨天气更是一车难求。2014年出租车日均客运量282万人次,仅占本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的15.6%。

运力资源存在较大浪费,经济与环境效益低。当前模式下的出租车基本上是全天候行驶在道路上的,空驶率达到了47%。浪费能源的同时还加重了交通拥堵。这同时也形成了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增加发放出租车牌照的顾虑。总起来说,当前城市出租车服务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服务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指标均处于较低的水平。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存在着较大的上升空间。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模式的创新代表

在这样的背景下,嘀嘀、快的、Uber、神州专车等新服务模式应运而生,并引发了一些行业纠纷,一时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与传统的出租车公司服务模式相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希望以最高的服务效率来满足多数居民的出行需求。

事实上,在我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并不是最早的共享经济的代表,淘宝才是:一批愿意做零售的人,以淘宝网为平台,建一个网店,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它蕴含着共享经济的精神:只要你有能力、有意愿成为供给方,那么就上网吧,成为无限供给中的一员。目前,传媒业、银行业、唱片业和出租车行业等都受到“互联网+”与共享经济的冲击。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对利益相关者及城市发展的影响

在目前的互联网租车服务中,嘀嘀、快的通常标榜自己只是为具有营运资格的出租车和顾客之间提供一个信息沟通平台,而Uber则是纯粹的为任何具有运输能力与资格的司机和有出行需求的顾客之间提供最简捷的交易平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是“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的创新典型。就公共出行服务而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价值是显著的、清晰的。当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也是不可轻视的。

我们首先设想一下,网络约租车类服务对于我们的城市发展中各利益相关者会有什么影响。

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

出行的民众 毫无疑问,民众的出行需求将能得到较好的满足、成本降低,服务质量个性化并得到显著提高。如前所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让出行服务无处不在、唾手可得。由于闲置的社会车辆得到了一定的释放和利用,参与到出行服务市场的车辆总量会有显著的增长。这有助于缓解打车难问题,提高社会满意度。同时,竞争车辆的增加将促使完全竞争出租车市场的形成,民众出行成本将进一步降低。

另一方面,隐忧同样存在:如果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下的市场不能得到恰当的监管,则民众的出行安全和隐私权等将无法得到保障。这将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乃至共享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

出租车司机(包括专车以及其他互联网租车司机)司机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原来的出租车司机,第二类是车辆租赁公司的司机,第三类是私家车车主。对于第一、二类司机而言,在放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之后,他们可以自由从事互联网租车服务,有理由相信其收入短期内不会降低只可能上升,而长期来看则由市场需求与服务供给竞争共同决定。对于第三类私家车司机而言,则意味着其从原来的“黑车”获得了营运许可、合法身份。

出租车公司和车辆租赁公司 在原体系中,这两类公司属于获得营运许可、对出租服务开展垄断经营的利益相关者,由于其垄断地位的倾覆,将受到最大的冲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平台转变来提高自身竞争力。

社会与环境 由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是一种基于呼叫响应的服务需求拉动模式,因此服务车辆无需在道路上兜圈子,空驶率将大为下降,并能够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和能源浪费问题。与此同时,巨量潜在社会运力资源得到释放,民众的出行需求得到了更便捷和个性化的满足,社会满意度提高。

当然,我们也需要看到,随着更多的私家车涌上街头,可能会形成新的交通拥堵源。另一方面,乘车安全、事故责任等监管问题将成为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如果没有建立健全恰当的管理与监管机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可能会带来很多新的社会问题。

政府管理部门 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并保证新的出租车市场健康有序的运作、发挥其正能量,抑制潜在的风险,将对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出严峻的挑战。这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做好了,社会、环境、经济等层面的满意度都会有提升。而从问题的难度来看,做好比做不好的可能性应该要大得多。

对城市发展的深远影响与价值

与出租车公司和车辆租赁公司相反,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模式催生了一批互联网服务平台,它们代表了新经济、新商业模式的发展方向。在共享经济时代,互联网服务平台将通过创建与互联网经济相适应的新的商业与管理模式,推动时代的进步。

实际上,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我们很有必要从出租车的话题中跳出来,因为作为“互联网+”时代分享经济模式的创新代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创新意义远远大于代替出租车。在“互联网+”时代,万物互联带给消费者的一个根本影响是“去渠道化”:通过互联网,消费者可以与其需求的最终供给方直接连接并进行交易,而交易的内容不外乎实物、信息与服务,其连接渠道不外乎线上与线下两种。这意味着就线下渠道而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具有无限可能的大门:除了参与公共交通载客服务之外,物流、快递、配送等所有涉及到人或物传递的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都可以作为线下载体承担相应的服务。

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启共享经济思维,开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将其与智慧城市建设相结合,让城市中闲置的、浪费的运力资源开动起来,无疑将大大提高城市的人员、物资流动效率,大幅度降低运营成本和社会与环境成本,为现代城市文明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互联网+”的技术职能

信息技术是管理变革的使能器,也是服务创新的催化剂。“互联网+”时代,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技术,改变了传统产业的生态环境,同时也催生出新的商业模式。离开信息技术的支持,这些新思维、新模式将停留在理念层面,难以真正落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开创了共享经济全新的出行方式,而信息技术所带来的平台化和社交化无疑是实现这种出行变革的强力推手。

信息技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创新的推手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是一种全新的O2O出行服务,基于信息技术的公共服务平台无疑是推动服务创新的引擎。实际上,服务平台的最大价值来自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集中式管理与决策,以及由此带来的服务创新。随着4G网络的大规模商用,通过GPS、RFID、传感器、图像采集等装置,公共服务平台对一切合法的交通出行数据可采可控。这些数据具有实时性和多态性,有结构化数据,也有非结构化数据,例如发起时间、出行者身份、司机信息、起讫点、车辆行驶路线、出行者交互信息等。面对如此海量的数据,信息技术能为移动出行带来哪些创新服务价值?不妨设想几个潜在的场景:

第一,实时导航。采集车辆起讫点信息、实时行驶信息、以及路段实时交通信息,基于实时预测、全城与全局优化,为车辆提供个性化、实时的导航服务,为拥堵情形提供局部交通疏导与行驶方案,达到缓解交通拥堵的目的;

第二,服务供给实时调度。借助云平台超强的计算和存储能力,识别供给能力在不同区域与时段上的不平衡分布,预测不必要的供给短缺与过剩,将闲置的碎片化交通服务供给进行整合,并实施动态调度,为交通网转变为增值服务网奠定基础;

第三,出行者互动互助。服务平台有助于交通网和社交网的融合,为乘客提供“出行前、出行中、出行后”全过程的人性化服务。以拼车为例,在动态的叫车过程中,服务平台集中调度并优化司乘适配方案,达到最优化状态。另外,社交媒体的兴起,为乘客分享体验和发表意见提供场所。通过文本分析,有针对性地识别用户偏好,在此基础上,设计推荐算法,为合理选择出行方案提供便利;

第四,服务监管。服务平台能够对出行服务实现全程路线的监管,为评估司机信用与服务质量提供量化的依据。多源异构数据采集与融合技术,能够多维度、全生命周期地展示司乘人员的状态,是实现资质认证的基础。此外,基于大数据分析,可以实现反作弊监控。例如,针对司机与乘客刷单等一系列恶意行为,通过数据挖掘,甄别交易信息的真伪,设计出误伤率低的智能化反作弊算法,从而提高乘客的出行体验;

第五,移动支付。基于相对成熟的数字加密和安全交易技术,通过完善行业标准,建立移动支付生态环境。与服务平台的计费系统衔接,可以实现基于远程ID的线上支付,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百度钱包;

第六,服务可达性。鉴于我国数字鸿沟指数居高不下,网络约租亟待考虑弱势群体在信息技术使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为此,可以借助可穿戴设备、语音识别或可视化等技术,改进软件的功能与性能,提高系统在各种情境和环境下的可用性及易用性。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共服务平台有利于政府监管,保证出行者利益,也能够促进出租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公平有效的竞争环境。

首先,作为“看得见的手”,公共服务平台能从行政、市场和技术手段上对出租车的运营情况做到全面了解和把控,防止危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出现,比如,消费者的出行安全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也能保护某些公司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

其次,公共服务平台还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通过设置合理的市场规则,建设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出租车公司不断改进,持续提高运营效率,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具体来说,公共服务平台运行过程中,需要关注以下管控流程:

信息管控流程:确保信息安全以及信息的有效流动。由公共服务平台承担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及安全等问题。同时,还要确保各家公司及个人在信息使用上的公平。

出租汽车服务公司管控流程:鉴于目前的市场状况,网络约租服务公司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松散组织。政府部门针对市场的成熟度,在不同阶段,制定服务公司的准入条件,并控制相应的资格审核。

车辆及司机管控流程:车辆的准入,司机的加盟,每家公司的车辆限额,以及准入车辆及司机的审核、检验以及登记等流程。

车辆调度与需求分配流程:服务平台并不直接调度具体车辆对顾客的响应,而是确定不同时段应该有多少类型的车辆投入运营,对其运营的时段、区域和响应方式进行调度,总之在总量和应招方式上进行调度。

资金流动及管控:对每家公司的资金流动进行掌控,确保相关税收以及税收政策的顺利实施及执行。

突发事件管控流程:突发或异常情境下(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系统瘫痪等),与城市应急大系统衔接,及时启动移动出行的应急预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与传统出租车融合共生的思考之一

“互联网+”的关键是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对传统企业改造,提高效率,更好匹配供给和需求。建立在互联网之上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能更大限度地将出租车的供给和需求有效匹配,降低交易成本,是一种更有利于消费者的创新形式。面对新兴的网络约租模式,传统出租车行业如一味寻求监管部门的保护,在这种发展大趋势面前无异于坐以待毙。对监管部门而言,如果无视互联网技术对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也会成为阻碍社会进步和创新的负面力量。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给监管带来的挑战

网络约租模式的发展,给监管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例如私家车能否进入网络租车服务领域,如何进行监管等问题,互联网租车与出租车之间的协调及利益分配问题。片面打压网络约租服务不利于行业创新和社会满意度的提高,而不能有效监管,则导致行业恶性竞争、社会群体事件泛滥和乘客的乘车安全得不到保证等问题,因此监管部门的创新也必然提到紧迫的日程上来。

首先是来自多重目标之间权衡的挑战。政府行业监管目标应该涵盖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平衡,经济上应能保证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公司(服务主体)的正常收益,兼顾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利益; 社会目标包括提升出租车服务水平、城市形象提升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保证社会和谐等社会利益; 环境上,则要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实现资源友好型发展方式。政府管控部门需要保证顾客出行利益前提下,进行多重目标的复杂平衡。

协调各参与者利益冲突的挑战。出租车行业的有效监管必须兼顾行业内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并且首要的出发点是消费者的利益。传统时代,强调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在互联网时代,坚持顾客利益最大化就是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理念已经得到普遍的认同,这是互联网时代的特征,因此政府监管目标应该始终将消费者需求和满意度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如何平衡传统出租车公司与互联网租车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是更为急迫的任务。

监管方式的挑战。传统的管控视角认为,只要出租车公司规模化、集约化,其服务水平和效率就会不断提高,但恰恰相反,对出租车公司垄断经营的保护,形成了盘剥司机获取高额回报的利益集团,而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却并无提升,这是低效管控所致。同时,原有的监管更多的依赖牌照发放及经营权流转的管控,这种方式已无法面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模式下的监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与传统出租车服务之间的冲突,警示政府管控部门需要改变行业的监管方式。

监管技术手段所面临的挑战。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网络约租模式的出现,各类互联网专车服务商、互联网打车平台(嘀嘀、快的、Uber等)以及私家车加入运营等如星火燎原之势不断涌现。这类互联网租车服务带来了种种问题,但与淘宝平台一样,其带来的创新力量也是巨大的,它们将倒逼传统的出租车企业改革,有利于整个社会效益和效率的提高,但行业参与者越复杂,则监管的难度越大,从技术手段上而言,需要对每一辆投入运营的车辆及其服务过程都要能实施监控,这在技术手段上也给监管部门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政府监管手段的创新

单一的调控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综合、多重目标的平衡。当然现有互联网租车服务的弊端确实存在,互联网租车服务作为服务创新者的进入,有利于出租车行业整体效率和社会效益提高,关键在于政府监管部门如何引导,如何变革管控方法成为管控部门重要而急迫的任务。

应对上述挑战需要政府管控部门通过一整套监管手段的变革。采取更加主动的监管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综合的管控手段应该是市场手段、行政手段和技术管控手段的结合。行政管制手段包括,牌照发放及收回、公司准入、司机准入、区域限行、时段管制等等。市场协调手段包括,补贴、价格管制、税收标准等等。比如,高峰期间及偏远地方应该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而集成的公共服务平台,则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管控手段,通过大数据应用计量模型来分析出租车的总量、不同时段的使用率等等,对每一辆出租车进行全程监控以及租车流程控制,不仅可以提高社会整体出租车运行效率和效益,并且能够保障消费者的出行安全。综合管控手段的使用,既可以促使效率的提升,又可以协调行业的利益相关者,化解各方冲突和矛盾。

管控手段变革的根本在于利用“互联网+”时代所赋予的技术上的支持。基于互联网移动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大数据所提供的对供给和需求的匹配的支持,可以解决诸如以下的问题:出租车总量设置,运能运力安排,不同时段和区域供给的确定。也可以建立相应的控制策略及方法,协调供给和需求,同时达到平衡行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的目标。促使互联网租车服务与传统出租车共生共存,共同繁荣,是提高行业整体效率和效益的机会,也是提高政府管控水平的机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与传统出租车融合共生的思考之二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为融合发展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性,依托“互联网+”及大数据平台提供的支持,经过协调有序的过渡阶段,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与出租车融合共生的发展状态必然会出现,出租车多种模式并存将会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便利和优良的服务。为了有序过渡,需要考虑如下问题。

网络约租车准入监管及规模控制

放开互联网租车服务,将其准入纳入严格的管控环节,并且实施总量控制和运营方式的控制。政府不应该将监管直接放在进入车辆的准入审核领域,而应该监管公司运营层面的环节,比如车辆准入、车辆资质、司机培训以及保险等,对网络约租公司的运营投入量进行总量控制,避免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司盲目扩张。

公共服务平台监控服务过程

政府监管部门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现有的打车软件、互联网租车公司的信息系统,避免某一公司的租车平台一家独大。对所有接入平台的车辆及运行过程进行监控,在此平台及大数据支持下,可以对各类服务模式下运营的出租车公司进行合理的运营车辆的数量分配,确定合适的行政及市场管控手段,实现如下目标:各类租车服务在政府的统一管控下,和谐共处,共荣共生,利益分配协调,行业健康发展,司机可有尊严的生活,顾客放心乘车享受应有的服务,构造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这种目标的出现是“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的完美结合,其重要的基础就是互联网+时代所提供的信息及技术支持。

动态的利益调控

随着互联网租车服务的逐步放开,传统出租车公司所获得的垄断利益逐渐被压缩,逼迫其进入深化改造阶段,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减少所谓份子钱,传统出租车公司也需逐步向互联网+企业靠拢。监管部门应针对各种不同的租车服务及服务规模,动态监控利益分配过程,为各方调控合适的利益空间,避免直接的正面冲突,通过有效的动态利益调控过程,为融合共生的发展过程提供和谐有效的保障。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  作者:霍佳震 苏强 王洪伟 张建军 邱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