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抢红包”莫伤和气

2016-02-25 09:46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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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微信群“抢红包”莫伤和气

因为在微信群里发的红包不够大,群主“爷们儿别说累”被女群友鄙视并对骂起来。随后,骂战很快升级为约架,并最终导致一人死亡。日前,这起因微信红包引发的命案在市三中院开审。

不就是抢个红包,至于动那么大火吗?对此,许多人感觉不可思议。法律专家提醒:微信群等同熟人社会,群里言语还是要理性,要遵循现实规则,彼此“给面儿”。

一个小红包引来斗殴

23岁的被告人成某经常玩微信,案发前几天,他建立了一个微信群,把一些QQ好友和“摇一摇”好友都拉了进来。女网友“A精品文玩”就是他使用微信“附近的人”搜来的一位好友。

但很快,他和女网友“A精品文玩”就产生了矛盾,导火索就是微信红包。

女网友认为他总不兑现承诺发红包,总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两人为红包的事已经发生过争执。2015年7月14日,女网友“A精品文玩”认为成某没有兑现发一个大红包的承诺,只发了一个小红包,二人便在群里争吵,很快对骂起来。随后,女网友的男朋友杨某加入进来一起骂成某。

骂不过两人的成某便在私下加了杨某好友,并要来对方电话,直接打电话过去质问。双方没说两句,又在电话里骂了起来。二人约定在顺义区南彩镇一家超市附近见面。

为了防身和吓唬对方,成某便在裤兜里装了把十几厘米长的水果刀。另一边,杨某也叫上了两个朋友郭某和白某一同助阵。7月14日下午晚饭时分,双方在超市门口见面,很快就扭打在一起。成某称,斗殴中他“持刀在天空中挥舞”,并对着对面一个人的左胳膊扎去。扎人后,慌忙逃窜。

当天,成某的刀扎入郭某左胸部,致郭某死亡。成某经家人劝说后自首。

庭审中,法官询问成某是否知道他当时扎的人是谁,成某摇摇头说:“不知道。”据他讲,直到他把刀扎下去时,也没弄明白与他斗殴的三人谁是在微信里骂他的人。

微信群里要彼此“给面儿”

因致人死亡,公诉方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成某十年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成某的辩护律师称,成某家境困难,自小父母离异过继给大伯父,靠几亩薄田供其长大。出事后,家人无力承担经济赔偿,希望被害人家属能给他一个机会。但受害人的律师提出,成某并没有积极赔偿,要求从重处罚。

“值得为这点事故意伤害吗?”公诉方询问成某,成某立刻回答“不值得!”

因为抢微信红包闹出纠纷,这种“不值得”的事近来发生了不少。有媒体报道,去年10月,河北清苑县一男子,就因为抢红包之后未按约定规则再次发红包,被人用刀捅伤,最终死亡。今年春节,邵武市卫闽镇的两名男青年因抢红包当街打架,最后两败俱伤,一个在医院过年,一个被警方刑事拘留。因此有人开玩笑说,现在掉在地上一块钱都没人捡,但扔到群里1块钱红包却能抢得打起来。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步峰分析,微信群就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的交际规则,同样适用于微信群。

张步峰说,微信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为人们提供的一个超越空间的舞台,这个舞台将无数志趣相投而可以随时随地联网的朋友聚合起来形成共同体。微信群中的大多数沟通发生在“熟人”之间,用户在其中建立的“形象”能直接地影响现实生活中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因此,这种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的“高融合度”使得人们十分重视微信群中的自我形象。但毕竟不同于现实中的面对面交流,人们在微信群里交流可能顾虑更少一些,但也可能更易伤了他人。

而羞辱性冒犯和对名誉、地位的威胁是暴力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那些缺乏解决冲突技巧的个体在自尊受到打击时可能使用暴力。因此,在微信群中受到冒犯,也可能导致冲动性暴力犯罪。

成某故意伤害他人,并非是为了数目很小的微信红包,而是觉得在群友面前受到了侮辱,让他在微信群中的“形象”受到贬损。因此,在微信群里,也需要理性地交流,要彼此“给面儿”。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  作者: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