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眼病致盲 问题出在哪?

2016-04-14 11:13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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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治眼病致盲 问题出在哪?

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是一种用于视网膜脱离手术及玻璃体手术的眼内填充气体材料。临床主要用于玻璃体视网膜手术,使脱离的视网膜复位、愈合。

记者昨天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获悉,26名患者在该院治疗视网膜脱落时,被注射一种眼用全氟丙烷气体。该气体致12人治疗眼单眼盲,13人低视力。经证实,此批次问题医用气体为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目前共有8632盒“眼用全氟丙烷气体”被国家食药监总局召回。

调查

26人被注问题气体

12名患者单眼致盲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通报,事发后,紧急调查南通问题产品,对通大附院该批次产品库存全部抽样控制,并向南通全市发出立即暂停使用问题批号产品。同天晚上,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通报内容显示:2015年6月5日至6月29日,有26名患者注射了问题眼用气体而且出现了不良反应。这些问题产品是通大附院于2015年6月向厂家购买的40支15毫升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产品批号为15040001,总计人民币5200元。该产品于2014年9月5日经国家食药监总局审查符合医疗器械产品市场准入规定,准许注册。

毒性成分不明确

10个月仍无进展

患者希望厂家和院方能够公布不合格“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有毒成分,以便科学地治疗。但十个月过去了,事情仍无进展。江苏省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表示,样品都已经送往国家食药监总局进行分析。记者从通大附院看到的一份2015年7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报告显示,问题气体产品“全氟丙烷”含量不足,标准含量为99.5%,而2个样品检测量仅为69.64%和86.80%。另外,合格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应该没有皮内刺激反应,而2个样品均有皮内刺激反应,而引起刺激反应的有毒成分究竟是什么?报告中未说明。

患者

法院已经冻结

涉事公司账户

患者胡佩兰的家属沈辉说,现在他们四处求医问药,屡遭谢绝,现在几乎失明的右眼内仍有严重的炎症,我带爱人到了上海,医生束手无策。”“以后我可怎么生活呢?”67岁的刘兰英先后手术三次,视神经萎缩,右眼失明。

据统计,南通此次26名患者中,能够联系上的20个人,都注射了问题批次的产品,分别来自江苏南通、扬州、苏州、盐城和湖北。据了解,26位患者使用的眼部气体生产厂家为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这也是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唯一国产厂家。已由患者和医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冻结了该公司的资金账户及实施财产保全。

医院

无专业能力检测气体好坏

目前,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免费为患者的眼睛进行了气体更换硅油的手术,但后续治疗费用仍由患者承担。对于患者而言,气换油手术只是临时措施,用于替换气体的硅油是否需要定期更换?会否引起并发症?对此,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宣传处长施琳玲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称,问题气体事件中,院方也是受害者。产品由院方直接向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厂家的资质及产品合格证书符合规定。院方认为自身没有专业能力检测该气体产品的好坏,暴露出监管漏洞。目前院方已将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链接

食药监局:推动食药制假直接入罪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昨天表示,目前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困难,正与相关部门协商,推动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直接入罪。

众人关注的“疫苗非法经营”案和上海冒牌乳品等案,都存在取证难、入罪难、追诉难等问题。这些案件分别是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违法经营罪等罪名来起诉的,都不是按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来起诉的,因为按照食品安全法入不了罪。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对个人违法犯罪、非法经营者食品药品犯罪无任何强制性的手段。目前,制假造假等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我们正在与最高法、检察院、公安部协商,推动生产制造、运输销售中掺假、假冒、贴牌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直接入罪,加大对违法人的法律处罚力度。

综合央视 央广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