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抢“英雄” 腾讯诉光宇

2016-05-09 14:37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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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争抢“英雄” 腾讯诉光宇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因认为《最萌英雄》游戏与《英雄联盟》游戏存在极高的相似度,《英雄联盟》游戏代理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将北京光宇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3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称原告是《英雄联盟》网络游戏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代理商,该游戏经原告运营,深受游戏玩家喜爱。原告发现安卓市场、安智市场、PP助手、乐商店等游戏平台上有一款名为《最萌英雄》的游戏在推广,该游戏运营商为被告北京光宇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经对比后发现,《最萌英雄》与《英雄联盟》存在极高的相似度,被告还在其网站宣传视频中称“前身LOL《英雄联盟》的手游力作,本款游戏采用《英雄联盟》角色Q版化,背景取自LOL”,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认为,被告行为是借助《英雄联盟》已经取得的优势市场地位和较高知名度吸引游戏玩家,误导公众,给原告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闫冬(QT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