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与监管的博弈 网信办再次调查百度

2016-07-19 17:34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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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网信办表示,将对热门事件“百度夜间推广赌博网站”展开调查;而这已经是近几个月内,网信办与搜索引擎间的多轮互动之一。近日,搜索引擎饱受诟病,网信办、国家工商总局政策频出。从技术角度分析,搜索引擎是“该当其罪”还是有“背黑锅”的可能?新规中又有哪些条款需要跟现实情况再度磨合?

进展

网信办再次调查百度

昨天,百度推广中存在赌博网站链接的消息刷爆网络。据该消息称,在持续两个月中,百度推广上多家赌博网站盗用其他公司营业资质。夜间10点以后,被标注“商业推广”字样悄悄上线,次日上午9点前又全部下线,恢复自然搜索结果。在季度末和周末,这种现象尤为严重。

对此,百度在昨天中午作出官方回应,称所涉网站中的赌博信息均为企业深夜私自违规更改后的内容,目前百度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正加紧收集证据积极协助调查。

昨晚10点,国家网信办在其官网表示,高度重视此事,已要求北京市网信办进行调查,并适时公布调查结果。百度等搜索引擎企业必须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坚决不为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提供传播渠道。同时,国家网信办、北京市网信办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严厉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焦点

夜间上线是技术漏洞吗?

按我国现行法律,如果商业推广悄然为赌博网站打开一扇大门,这显然是违法的;因此,“深夜出没、白天下线”自然就成了问题焦点,这到底是为了规避公众视野的刻意为之,还是因为审核技术达不到迅速将非法链接下线,从而造成的时间差?

昨天下午,百度市场高层向记者表示,针对推广网站中的违规内容,百度搜索在线巡查部门设有专门的反作弊体系,一旦识别出违规违法内容后,就会第一时间进行严厉打击处理。但由于全网涉及信息每天均高达亿级,技术识别仅全网扫描一遍就需要3至4小时,确实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百度每天要审核4.7亿条信息,其中机器能判定其中大部分信息,还有一些是机器无法判定的,需要人工核查团队在上线后再进行核查。这就会出现一段时间的滞后。”该负责人表示,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晚上突然上线推广,凌晨又被下线,“我们通过机器和人工筛查发现它是违规的,所以对它进行了下线。这种下线是我们自己做的决定,不是在媒体曝出后才进行的下线。”

分析

显示违规内容是否均属违法?

昨天的这条热门消息显示,是通过百度搜索关键词“新葡京”,而进入了叫做“点击进入新葡京官方娱乐网99199.com娱乐首选”的页面介绍。众多网友质疑,如果在搜索结果中显示了赌博、色情等不良信息,是否就属违法呢?

对此,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向北京晚报记者表示,并非如此。他解读道:对于这些违法信息,国家相关部门有不断更新的专门词库,搜索引擎应该在搜索中做到主动规避这些词汇。不过,由于语言的复杂性超出想象,许多词库词汇很快被新生词汇代替,造成规避困难;中文尚且有许多漏掉的、应当被规避的词,对于外文来说,这种误差就更多了。对此,搜索引擎应该及时监测、过滤。另外,目前的技术尚不能对图像做出精准识别。

监管

付费搜索按广告管理

7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一项规定,也掀起了关于“搜索排名”的热议。规定中首次明确指出,推销商品或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互联网广告应显著标明“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对医药领域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分歧

如何平衡企业利益和公众利益

“在司法层面,有关搜索推广的案件非常多,截至目前至少有数百起。但据我所知,近期的这类案件,绝大多数生效判决倾向于认为:搜索推广属于搜索引擎企业提供的信息检索服务,而非广告服务。”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告诉记者,在该政策出台前,大多从信息检索服务的角度来讲这一问题。

这也是一直未被明确为广告的付费搜索结果,终于被定性为广告的意义。简单地说,在该规定出台前,如果搜索引擎向网友提供了具有虚假作用的搜索结果,并给网友造成负面影响后,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往往大于法律责任。

而如今,工商部门首次明确了搜索付费的广告属性,搜索排名的行为也将更多依据《广告法》进行规范,并承担更多法律责任,有助于净化搜索结果,正确引导用户行为。

赵占领还表示,搜索引擎作为网民获取信息的重要入口之一,应在企业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寻求平衡,在履行与其自身技术属性、管理能力相适应的注意义务的同时,兼顾权益保护与信息自由传播。

监管

搜索结果应有“自然”与“付费”区分

上月25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搜索排名机制”成为这次新规的关键词。

《规定》明确,提供付费搜索信息服务应当依法查验客户有关资质,明确付费搜索信息页面比例上限,醒目区分自然搜索结果与付费搜索信息,对付费搜索信息逐条加注显著标识;不得通过断开相关链接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规定》还要求,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公共信息实时巡查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以链接、摘要、联想词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争论

搜索引擎应公布排序依据

独立在付费搜索结果外的自然搜索结果,到底怎样产生呢?除了依靠费用对结果进行排名,还可以依靠哪些因素?

一位业内人士向北京晚报记者表示,在搜索引擎的现有运行中,影响因素包括这样几个维度:商业合作、知名网站和推荐网站。排序规则包括网站的权威性、内容的原创性和用户体验。其中,网站权威性是指认知度较高的搜索结果;内容原创性为原创内容较多、相对全面、更新频率较高的结果;而用户体验领域,则涉及访问速度较快、广告较少、没有强制用户下载app行为的网站。

赵占领则向记者表示,对于付费机制,既不能完全否认它,也不能将其作为唯一排名依据,应引入多种因素。例如,现在已有搜索引擎将信誉度、质量等作为排名依据。不过,他也指出,相比于没有任何可操作空间的价格排序来说,其他排序因素都不能进行完全客观地把控,都有一定的实施难度。这是因为,不论是产品信誉度还是质量,看似合理,但细想其都会受到网站更新频率等影响,很难有一个恒定标准。“单纯依靠某一个因素去排名不靠谱,应该探讨的是价格要素在排名机制中占到多少合适。这一点,以往是搜索引擎自己定的,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赵占领认为,在这种情形下,搜索引擎最好适度公开排名要素,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让网友心里有一个底。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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