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合并=专车涨价?

2016-08-04 08:49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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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互联网+时代下全新的出行方式,网约车的诞生也伴随着众多的争议,但是行业还处于野蛮生长的阶段,价格因素成为了促进其快速普及的重要因素。但是随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暂行办法》”)的正式公布,网约车从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据随手记理财社区近日发起的调查数据显示,占比92.8%的网友支持网约车合法化,占比5.6%的网友表示无所谓,仅1.6%的网友反对。

但是,随着网约车迎来了监管和服务升级的阶段,特别是在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在一起”后,被用户所喜闻乐见的“价格战”可能将一去不复返,这也让广大用户在为网约车合法化点赞的同时带来了不小的忧虑。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虽然滴滴出行已经宣布收购优步中国,但是具体能否通过商务部审批,以及最终市场策略如何还不得而知。相对而言,已经正式公布了的《暂行办法》无疑对未来的市场价格等影响更为直接和明确。

网约车“拒绝不正当价格”

“分享红包,新手免单,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代金券”等等优惠活动,对于不少网约车用户来说并不陌生,网约车平台通过大量的优惠吸引了大量的消费者。

来自广州的胡先生在接受采访就坦言,正因为乘坐网约车的优惠价格甚至比乘坐公交的价格还要低,所以出行都会优先选择乘坐环境较好的网约车。而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在不少消费者看来,价格仍然是选择网约车的重要因素。

据业内人士表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消费者对网约车平台优惠或许‘不复存在’的担忧也是情有可原,但是对于长远来看,这对于行业健康发展更有利。”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善于运用资本力量来进行行业竞争的互联网平台虽然通过“烧钱”的方式教育和普及了市场,但是国家的管控无疑对行业的长远发展更有利。“过分讲求低价其实对于行业的服务提升并没有太大的帮助,而且会引发无序的资本消耗,最终还是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据一位网约车平台内部人士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出行作为一项公共服务,需要监管部门从宏观的角度进行管理和调控,虽然新政之下消费者可能觉得打折没有以前那么狠了,但是对于平台而言投入并不会减少,会将资源投入到服务提升等方面,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品质。

平台门槛与成本必将提高

网约车的合法化的主要标志无疑是明确了车辆的准入和行业的规范,乘客的安全、司机的素质、汽车的质量等都有了明文的规范。

针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暂行办法》指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

新规出台后,平台需要购买相关保险等成为必须的支出,这必然会给企业的收益带来影响。此外,网约车平台公司还需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网约车平台公司为达到营业许可,还需要发展其庞大的系统化数据库,达到数据的交互、处理、查询、安全保护等功能,技术的支持使得经营成本相应提高。

此外,《暂行办法》还明确指出想成为网约车司机需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网约车司机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支持管理部门加强对司机端的管理,但是如今不少司机都只是兼职开网约车,一旦《暂行办法》实施后,相当一部分的司机未必能够符合相关的要求,必然会造成不少的司机流失,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减少了车辆供应而导致乘客难叫车或者乘车费用增加。

而对于《暂行办法》实施后可能造成的司机减少出行价格上涨的现象,不少消费者则持有较为理性的看法。来自广州的女白领谢小姐就对记者表示,“听说很多司机都觉得《暂行办法》实施后要考证可能就不再做司机了,而车少了价格肯定也会有所提升,但是对于乘客而言未必是坏事啊。”谢小姐认为,正是因为监管部门对司机设立了准入门槛,这样乘客的安全才能得到保障,在乘客看来即使价格涨了对于专车的支持并不会减少。据随手记的调查数据显示,占比60.8%的网友表示在乘坐专车时,最担心的是驾驶员人品良莠不齐,遇害事件时有发生,占比19.2%的网友则表示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不知找谁赔偿,占比12.0%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对于不少已经习惯使用专车出行的消费者而言,价格因素虽然肯定很重要,但是安全这个前提更重要。”

记者观察

真正的共享经济得到政策支持

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同时,《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也同步公布了细则,两者对于真正的共享经济模式的支持都是一致的。在《指导意见》当中,明确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

与网约车平台相比,众多采用共享经济模式的互联网企业则是对新政表示了欢迎。嘀嗒拼车方面就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的嘀嗒拼车是重大利好,嘀嗒拼车对此表示倍受鼓舞,并对共享经济理念下互助出行的广阔未来充满期待。而PP租车方面也认为,新政的出台对共享租车行业也是一大利好消息,意味着国家对于交通出行类新经济模式的全面支持和鼓励。PP租车方面更表示,随着《暂行办法》对于网约车业务的肯定,PP租车的长租业务将为网约车业务提供丰富的车辆资源,为符合驾驶条件的用户提供网约车服务的车辆资源,积极促进网约车的快速发展。共享经济住宿领域的小猪CEO陈驰在新政发布后也公开表示,《暂行办法》的出台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分享经济在国内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住宿领域也终将获得合法地位。陈驰强调,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这充分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执政理念,是对分享经济新业态下移动出行领域的肯定和鼓励。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  作者: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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