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出倡议:建设清洁的互联网广告环境

2016-09-01 14:4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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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1日讯 我国的互联网广告发展突飞猛进,大有超过传统媒体广告的势头。与此同时,互联网广告的一些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社会各界对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呼声很高。

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暂行办法》突出互联网广告特点,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可操作性,对包括互联网平台搜索推广等在内的宣传行为做出了适用于互联网广告监管范围的认定。《暂行办法》的施行,将让行业摆脱无法可依的野蛮生长,走上良性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营造良好的互联网广告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共治格局,是广大消费者共同的呼声,也是净化互联网广告和各类宣传行为的必由之路。

为建设清洁的互联网广告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互联网企业在发布互联网广告、开展商业宣传活动中,须自觉履行《广告法》《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主动清理各类宣传信息中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各界以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二、政府相关部门要转变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形成监管合力,加大违法互联网广告惩治力度,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严格自律、社会组织和大众媒体强化监督,让广大消费者享有安全、放心的互联网广告环境。

三、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各类互联网企业以竞价排名等形式的广告宣传,要积极应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将广泛开展《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培育更多消费者敢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动举报互联网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消协组织始终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的强大后盾。

四、各级消协组织要认真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保法实施条例》赋予消协组织的各项公益性职责,切实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社会监督,同时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排查和清理不符合《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活动,对广大消费者构成消费误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广告宣传信息,要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举报、组织媒体公开曝光,直至依法发起消费公益诉讼等方式,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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