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民贾先生在人人车平台上买到一辆事故宝马车的事件正在发酵。贾先生表示,人人车承诺拒绝事故车,他却买到事故车,这是欺诈行为。而今年4月,贾先生在人人车出售这辆车,人人车评估师仍“未检测出来该车是事故车”,导致舆论哗然。看样子,人人车在检车事故车方面的能力实在不像其广告词中宣称的那样“值得信赖”。
然而,如果只是能力有限,有眼无珠,尚可理解,倘若明知故犯,就罪不可恕了。
近期,传遍朋友圈的几张“免责声明”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也给人人车大规模兜售事故车的行为掀起了冰山一角。
记者了解到,在各种场合公开宣布“彻底杜绝事故车”的人人车平台,其实从未停止大规模出售事故车的行为,而且,为了逃避相关责任和法律纠纷,人人车在出售事故车时,诱导甚至强制买家签订“免责声明”。
“本人于2016年07月05日在人人车长沙分公司购买一辆乐风牌车辆,车架号为XXX,经人人车上架复检,发现车辆存在“公里数不符”、“变速箱渗油”……本人已知晓该车的相关情况并自愿购买此车辆,同时放弃人人车提供的一年两万公司质保和14天退车的服务承诺……”
据了解,只要人人车出售一台事故车,就会有一位买家签订了这样一份“不平等条约”。而在人人车的对外宣传中,事故车和免责声明都是不存在的。
而从得到的免责声明中我们可以看到,被出售的事故车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包括调表车,发动机、变速箱存在隐患的故障车都普遍存在。购买这种汽车部件的核心部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二手车,很有可能就是购买了一颗移动的定时炸弹。
既然如此,为何买家还会冒着风险签订免责声明并购买事故车呢?
据了解,在人人车售车过程中,其工作人员一般会采用两种方式诱导买家签订免责声明:第一,减免服务费,利用消费者图便宜的心理,毕竟,几百上千元的优惠幅度对价格本不高的二手车来说还是很有诱惑力的;
第二,将车辆存在的严重问题淡化,当买家提出异议时,人人车的销售人员会竭力弱化车辆隐患的严重性,用“完全不妨碍使用”等概念来迷惑买家。
一旦买家签订免责协议并完成过户,车辆再出现问题,人人车便可以轻松免责。被诱导的买家则成为受害者,为人人车不负责的欺诈行为买单。 据法律人士指出,人人车这种免责协议实际上是无效协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同时,律师表示,人人车在网站上及对外宣传中均表示平台上不出售事故车,但却多次出现事故车,涉嫌虚假宣传。律师建议,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买家可以向消协等有关部门进行投诉,通过合法渠道捍卫自身权益。
众所周知,用户体验是评价电商企业优劣的重要指标。屡次伤害用户体验的行为,已经让很多用户对人人车失去了信心。业内专家指出,人人车必须重视用户体验,否则不仅伤害了消费者,更在业内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使人人车名誉扫地,更给整个二手车行业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