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抽检电饭锅产品 15批次不合格(附名单)

2016-09-30 13:4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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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30日讯 9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官网通报了2016年电饭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本次专项抽查共抽查了93家企业生产的93批次产品,经检验,78家企业生产的78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3.9%,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1%。

据介绍,本次专项抽查对2015年电饭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的11家生产企业全部进行了跟踪,实际抽查到产品的有3家,有2家企业生产的产品本次抽查合格,而广东凯金尔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豪华自动电饭锅本次抽查仍不合格。

本次专项抽查重点抽查了广东主产区,本次抽查的93家企业中,有85家企业位于广东产区,占抽查企业总数的91.4%。经检验,本次抽查15家不合格企业全部位于广东产区,涉及广东纳美仕电器有限公司、广东丰谷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市家用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广东沃尔雅电器有限公司、廉江市奔宝电器厂、中山市海瑜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吉威尔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恒光电器有限公司、廉江市石城城辉电器厂、中山市掌声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凯金尔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上方五金电器制造厂、广东创优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泽帆电器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祥丰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制造商:中山市龙的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2.4%,低于平均合格率1.5个百分点。

本次电饭锅专项抽查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接地措施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项目。同时,针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能效等级、保温能耗等指标也进行了检测。

本次专项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耐潮湿、非正常工作(不含19.101)、内部布线、热效率值等项目:

一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措施。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到位,结构设计不合理。

二是发热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热是考核产品在正常使用中本身和产品环境的温度是否符合要求,避免由于温度过高造成绝缘加速老化,对产品和使用者构成危险。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质量控制不到位,关键元器件选配不合理。

三是耐潮湿不符合标准要求。电饭锅正常使用时,水可能会溢出内胆进入电饭锅电气部分,影响器具的绝缘性能,导致产品的损坏,甚至造成短路火灾或者触电事故。本次抽查有5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质量控制不到位,关键元器件选配不合理。

四是非正常工作(不含19.101)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考核当电饭锅出现一些常见的故障或者使用者使用失误时,产品可能会出现的危险是否可以控制。本次抽查有3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质量控制不到位,关键元器件选配不合理。

五是内部布线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考核产品内部布线是否能有效防止内部线路触及运动部件、是否有足够的措施保证内部布线不会承受过大的应力。本次抽查中有4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到位,结构设计不合理。

六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电源线是器具接通电源和工作的重要部件。电源线连接和外部软线设计不符合要求,容易出现松动、损坏。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到位,结构设计不合理。

七是接地措施不符合标准要求。接地保护是防止使用者触电的一种安全措施。接地保护不符合要求,在漏电情况下,可能会造成触电事故。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到位,忽视了标准要求。

八是能效等级中热效率值不符合标准要求。热效率是电饭锅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量化指标,是考核电饭锅的加热性能的重要指标,热效率越高加热性能越好。本次抽查中有3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实测能效等级和/或热效率低于标称能效等级和/或热效率明示值,有虚标之嫌。主要原因是企业未按照产品的实际性能参数进行明示。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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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电饭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15批次不合格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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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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