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魅“双11”

2016-11-11 10:08 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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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发端于美国,但电子商务兴盛于中国,已是不争的事实。自2009年“双11”横空出世以来,电商基本形成对店商的碾压,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优势不断转化成胜势,前者相对于后者,几乎是降维竞争。

对于新经济,无论是电商专车,还是余额宝P2P,政府大致持开明态度,愿意接纳新思维,先试错再监管,先养鱼再建池塘,从而使得新经济在中国发展迅速,从而实现弯道超车。电商在中国做大,离不开政府的“战略性宽容”,相对于实体店,电商实际上获得了“超国民待遇”。不过,电商在中国的强大,也是因为实体店太弱,在服务和观念上落后太多,才使得电商甫一冲击便七零八落。事实上,在美国和日本,实体店在电商的冲撞下依然岿然不动,就在于前者能够提供综合服务体验。

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和壮大,往往伴随着对现有秩序的冲击和破坏。经济学家熊彼特称之为“创造性破坏”,在他看来,你不管把多少马车连续相加,也得不到一条铁路。历史大势,浩浩汤汤,螳臂当车,秒成齑粉。互联网在中国以及世界,都被认为是大势所趋,因此互联网经济备受呵护,在中国尤甚,难免也过犹不及。在货币宽松的这些年,资本更是一股脑扎进互联网,让创业者使劲烧钱,不管新的商业逻辑靠谱与否,先将过往的商业模式烧成灰再说。

电商作为中国互联网经济中的佼佼者,确实是上天赐给中国经济的一份礼物。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电商在高速发展中逐渐将问题暴露出来。公众和舆论在初期一边倒地赞扬之后出现反弹,开始对电商进行祛魅。

“双11”是一场自下而上的市场行为,电商不自觉地肩负起重塑传统产业的使命,有力促进了中国的消费,成就毋庸置疑。只是“双11”的生命力来自于低价和“5折”,这在很大程度上撬动了中低收入阶层的消费意愿。但随着“双11”声誉日隆,所能裹挟的资源越来越多,大量商家给出的低价和“5折”其实难以为继,强打精神赚吆喝。除了消化库存,价格猫腻在所难免,流量成本和营销成本越来越高,这未必符合市场规律。

我们对消费型经济的追求,电商和“双11”是个杠杆,但不是全部。“双11”的成功,在于正好踩到了中国消费的短板上,即中低收入阶层的消费需求得不到满足。消费意愿低,是因为剩余可支配收入不高,也是因为国内商品的税负不轻。在国民收入的蛋糕里,政府拿得多,企业和个人拿得就少。说到底,消费的高低,是一个政府让不让利的问题。我们的消费需要不断升级换代,而不是始终围绕着低价和折扣打转,在这一点上,“双11”不是消费的救世主,尽管它是一个商业奇迹。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  作者: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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