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14日讯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的京环保监察罚字〔2016〕157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华阳服装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8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6年11月23日检查发现,北京华阳服装厂2号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氨氮化物浓度超过了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北京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北京华阳服装厂停止违法行为,限3日内治理达标,处18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