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局发布“低慢小”航空器管理通告 3月1日起禁飞

2017-02-28 11:5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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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千龙网北京2月28日讯 据首都政法综治网消息,为维护北京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决定于2017年3月1日零时至3月16日24时,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广告娱乐性飞行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北京地区空中管制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为此,北京市公安局专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严格遵守规定,杜绝违法违规飞行。对违规飞行人员,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通告首先明确了“低慢小”航空器的概念。“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通告规定,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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