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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食药监局通告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2017-03-08 15:17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3月8日讯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悉,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农产品36批次样品,合格样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海拉尔区王小华鱼摊床经营的虾氨基脲检出值为4.0μ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华测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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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查处情况另行公布。

责任编辑:詹婷婷(QT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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