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网购第三方平台应严格审查 为消费者把好关

2017-03-17 14:0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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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昌平法院通报会现场。    

千龙网北京3月17日讯 据首都政法综治网消息,“我在网上买的东西有问题,商家不但不给我退款,还让我给好评,我不同意就诽谤、威胁我。实在太过分了!”3月14日上午,昌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网络购物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庭审结束后,该院召开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系统梳理并通报了近年来与消费者关系日益密切的网络购物纠纷案件与服务类消费纠纷案件的特点及典型案例。

近两年,昌平法院共受理网络购物纠纷案件近200件。网购产品质量有瑕疵、经营者提供不实商品信息、产品功能虚假宣传、网站提供“霸王”格式条款、因网购引发的名誉权纠纷等是网购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这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商品经营者缺乏诚信意识、网购第三方平台监管不到位等相关。

通报会上,昌平法院速裁庭李戍环法官对网购常见的三类纠纷案件进行了通报。“网购第三方平台应严格审查经营者资质,尽到监管义务,为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把好关。”李戍环法官表示,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交易规则,注意保存商品发票和交易信息。网购商品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选择管辖法院。具体而言,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

随着服务业与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密切,服务行业的纠纷案件呈多发态势,如美容纠纷、境外游纠纷等。据不完全统计,昌平法院近三年共受理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达5000余件,并呈现出三大特点:

第一,焦点集中,类型广泛;

第二,不诚信经营甚至个别公司的违法经营成为服务合同纠纷高发的重要原因;

第三,消费者因在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人身受到伤害索赔的案件已经成为服务合同纠纷中较常见的类型。

在服务类消费纠纷案件中,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因预付款消费引发的纠纷案件,一些实体店的商家为了吸引客户,经常采用一次收费、逐次扣款、开卡打折、多存多送的预付式消费模式。这种消费模式对于消费者而言,更加便捷、实惠;对于商家而言,方便其绑定客户,快速回笼资金,但也存在潜在的风险。

通报会上,昌平法院东小口法庭卢志成法官就介绍了一起因办美发卡引起的预付款纠纷案件。卡内余额尚未消费完,美发店就停业了。

“当经营者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应当退还全部剩余预先支付的服务费用。”卢志成法官提示消费者,在办理各类预付费卡时一定要明确需求项目和档次,理性消费。

办卡时,消费者应了解清楚店家的工商登记信息,并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仔细审查条款内容。每次消费时,注意留存消费小票,知晓消费金额和卡内余额。即便店家不提供消费明细单,也要尽量对消费签单拍照留存,避免因证据不足造成取证难的情形。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商家的监管,提高预付款消费的准入制度。

此外,卢法官还就娱乐场所应增强安全保障义务和出境游中游客和旅行社应尽的注意义务进行了相关提示。

卢志成法官提示,广大消费者应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科学维权,消费无忧.

同时,商家要诚信经营,互惠互利;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共同促进消费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