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环保违法被罚款1000余元

2017-04-10 15:0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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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4月10日讯 近日,朝阳环保局发布2017年2月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1142.7元。

朝环保罚字[2017]16号行政处罚书显示,2016年12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在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废水总排放口对废水进行了采样检测。2016年12月2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朝环字[WA]第201612045号)结果显示,废水中氨氮浓度超过了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入地表水体的水污染物B排放限值。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朝阳环保局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1142.7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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