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游戏是否侵犯著作改编权 法官给你来支招!

2017-04-12 09:5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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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4月12日讯 据首都政法综治网消息,北京石景山区近年来一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动漫游戏产业亦随之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石景山区的年动漫游戏产值已占到北京市的一半。与此同时,体现产业发展“晴雨表”作用的知识产权纠纷亦呈现大幅上升趋势。

2017年4月11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就关于涉动漫游戏知识产权案件新情况、新问题及其对策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石景山法院涉动漫游戏知产案件概况并提出相应建议。

2013年至2016年四年间,石景山法院共受理涉动漫游戏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83件,案件数量呈逐年明显上升趋势:2013年收案7件,2014年收案22件,2015年收案158件,2016年收案96件。15、16两年收案同比13、14年上升近8倍。

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占比高达94.68%

2015年至2016年,石景山法院受理的涉动漫游戏知识产权案件几乎涵盖了基层法院所能受理的全部知识产权案由,其中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占比高达94.68%。随着畅销文学、影视、动漫、游戏等行业深度融合并形成泛娱乐化生态系统,未经授权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成为侵权重灾区,应是涉游戏侵害著作权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从案件标的来看,近两年涉游戏知识产权案件标的额显著提高,2016年石景山法院连续受理多起标的额超过500万元甚至接近千万元的案件,多为涉及知名游戏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这与游戏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行为界限有待明确规范及游戏产品变现能力惊人有一定关系。

随着游戏产业的长足发展,游戏产业分工的精细化、专业化导致产业链条逐步完善,出现了游戏开发商、游戏运营商、游戏渠道平台商等。涉游戏知识产权案件的涉诉主体范围不断扩大,导致多被告案件数量的上升。

法官支招如何判断游戏是否侵犯文字作品改编权

法官分析指出,由于网络游戏本身元素的多重性与复杂性,权利人寻求法律救济的内容或可超出著作权法与商标权法保护的范围,对于可带来经济利益但不构成上述部门法权利客体的元素(如游戏规则、玩法、未注册为商标的游戏名称、人物名称等),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拓展对于游戏的保护空间。

判断网络游戏是否侵犯文字作品的改编权,首先应确定哪些元素构成原有文字作品基本表达;其次就是看被诉侵权的作品是否以非独创的方式包含了版权人原作品中的独创性成果。被控游戏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文字作品中超出了合理使用范围,使用户二者产生来源同一性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的认知,则涉嫌构成侵害文字作品改编权。

法院将从四大方面加大保护力度

对涉游戏行业主体,法官建议游戏开发运营商全盘把控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侵权,提前就拟采用的游戏名称、主要人物名称、故事设定等重要游戏内容排查侵权风险;游戏渠道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注重审核把关,避免侵权事实持续或扩大;权利人根据案情选择案由,充分举证。

对行政管理机关与行业协会,法官建议游戏产业协会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制定行业自律规则与行业标准,定期发布行业风险评估报告与侵权游戏、研发运营商黑名单,提升整个游戏产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正版、崇尚原创的行业氛围;建议行业协会积极为司法机关提供专业性意见,充分利用专业技术人才资源,让专家资源库成为“法院外脑”,为法官查清案件事实提供有益帮助。

石景山法院表示,对于法院自身,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保护力度:一是提高判赔数额,综合考虑侵权情节及性质、游戏知名度及美誉度、被告服务器数量与荷载量、玩家平均付费数额等因素,确定与市场价值相适宜、公平合理的赔偿数额。二是完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合理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三是合理运用诉讼保全制度,避免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四是注意适用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保护的层次性。利用刑事审判震慑性强、打击力度大等特点,结合民事诉讼形成全方位司法保护。(高煦冬)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