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19日讯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发布朝环保罚字[2017]232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京颐渝乡餐饮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5000元。
朝环保罚字[2017]2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16日对北京京颐渝乡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北京京颐渝乡餐饮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餐饮项目擅自投入生产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京颐渝乡餐饮有限公司停止使用产生污染的设备,处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