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废气处理不合格 北京九方世纪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2017-06-19 15:5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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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19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1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九方世纪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3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7]1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4月1日,北京九方世纪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朝阳区金盏乡皮村环岛科技园内3号院经营的加工厂在进行产生含挥发性废气的生产活动时,未在密闭空间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该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三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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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则规定,违反该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