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清洁能源 北京市合众鼎餐厅被罚2万元

2017-06-20 13:3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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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20日讯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通环监立字[2017]第015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市合众鼎餐厅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2万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2月6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2月13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市合众鼎餐厅使用木炭作为燃料进行烤鸭经营活动,未使用清洁能源。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北京市合众鼎餐厅限期改正,处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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