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22日讯 日前,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发布丰环保监察罚字〔2017〕094 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市和义东里川妹子酒家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5000元。
丰环保监察罚字〔2017〕09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于2017年3月28日调查发现,北京市和义东里川妹子酒家未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污申报登记。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市和义东里川妹子酒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