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污申报登记 北京市和义东里川妹子酒家被罚5000元

2017-06-22 15:2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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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22日讯 日前,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发布丰环保监察罚字〔2017〕094 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市和义东里川妹子酒家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5000元。

丰环保监察罚字〔2017〕09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于2017年3月28日调查发现,北京市和义东里川妹子酒家未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污申报登记。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市和义东里川妹子酒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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