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被警示 希雅图公告致歉

2017-06-28 14:1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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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因违反《信息披露细则》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希雅图(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雅图”)6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高度重视并于6月16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公告显示,希雅图于6月26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 号)。

截至2017年4月30日,希雅图未在2016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 条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 条、第6.1 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希雅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希雅图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称,希雅图已于2017 年6月16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披露了2016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希雅图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并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希雅图即希雅图(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总部设于上海,是一家集生产、贸易、投资为一体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