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排放浓度超标 北京南氏佳盟餐饮公司被罚5000元

2017-06-30 15:2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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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30日讯 日前,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发布丰环保监察罚字〔2017〕128 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南氏佳盟餐饮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5000元。

丰环保监察罚字〔2017〕12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于2017年4月13日调查发现,北京南氏佳盟餐饮有限公司从事饮食服务,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受委托,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并于2017年4月13日出具了编号为“GLBOUZCN25736662Z”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油烟排放浓度为2.8mg/m3,超过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规定的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责令北京南氏佳盟餐饮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