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10日讯 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江西省药品质量公告(2017年第3期 总52期)。公告显示,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江西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质量抽验。
抽检显示,包括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牛黄上清片、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季感冒片、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氯霉素滴眼液、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咽扁颗粒、天津亚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叶酸片在内的37批药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药品主要涉及性状、鉴别、检查、牛皮源成分、总灰分、含量测定等项目。
对本期公告涉及的不符合规定药品、假冒药品,相关市(县、区)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