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4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 北方药业“抗病毒口服液”上榜

2017-07-26 11:2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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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26日讯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4批次质量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17年第5期)。通告显示,标示为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的抗病毒口服液以及标示为安国市彤康药业有限公司等13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标示为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的抗病毒口服液(批号:161117,规格:每支10毫升),经抽检药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查项。

标示为安国市彤康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华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禾宝中药材有限公司、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宏大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市佰世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酒泉市培丰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山东商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厚朴、红花等12种中药饮片1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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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抽检不合格药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了查处。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