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证监局对贵糖股份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17-07-26 16:3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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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26日讯 贵糖股份26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硫集团”)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6 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你公司控股的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糖股份’)于 2015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定向增发股份的方式收购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硫矿业’)。贵糖股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云硫矿业在经营和管理上与你公司未完全分开,你公司未能有效履行重组上市时作出的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予以改正,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主要事实如下:

一、云硫矿业的人员管理与原大股东云硫集团未完全分开。你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云硫矿业的工资预算决算情况未及时纳入您公司的工资总额编制计划,仍归属云硫集团。例如,在云硫集团向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2015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2016年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请示》中,云硫集团绕过你公司,直接将云硫矿业2015年工资纳入自身工资清算范围,并将云硫矿业纳入云硫集团2016年的工资申报范围。

二、云硫矿业的生产经营未与原大股东云硫集团完全分开。你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云硫集团仍然将云硫矿业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指标纳入编制范围;云硫矿业的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仍然列入云硫集团的年度重大风险管理中,由云硫集团统一制定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管理策略;云硫矿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信息仍然未经贵糖股份而直接报送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业集团’)。主要事实见云硫集团向广业集团报送的《关于呈报云硫集团2016 年年度计划和经营预算情况的报告》《关于呈报云硫集团 2017年经营计划和预算目标的报告》《关于2016年上半年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云硫矿业直接报送广业集团的2015、2016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6、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云硫矿业的办公管理系统与原大股东云硫集团未完全分开。截至现场检查结束日,云硫矿业仍与云硫集团混用OA办公系统,而独立于贵糖股份的OA系统之外。

广西证监局对此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的规定。根据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文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予以改正。

责任编辑:闫冬(QT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