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安装粉尘收集设施 北京晓美视觉标识设计公司被罚3.5万元

2017-07-28 15:3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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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28日讯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6月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晓美视觉标识设计有限公司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3.5万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3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4月12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4月13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晓美视觉标识设计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切割机在加工过程中未安装粉尘收集设施,致使产生的工业粉尘直接向大气排放。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北京晓美视觉标识设计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3.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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