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网络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

2017-07-31 08:10 北京商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互联网捐款一直因监管不够充分而备受热议。继去年我国首部《慈善法》为网络慈善“立规矩”之后,7月30日,民政部又公布了两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行业标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后者明确规定,网络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信息真实性由提供方负责,信息平台对个人求助应加强信息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根据两项规范,在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平台应验证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应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

按照规定,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应明确告知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记者 蒋梦惟)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