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7日讯 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更正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6 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债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对原公告披露的第二项第 9 条做如下更正:
更正前:
第二项第 9 条: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更正后:第二项第 9 条: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