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 北京全香颖鑫涮肉馆被罚2万元

2017-08-10 10:31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千龙网北京8月10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431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全香颖鑫涮肉馆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2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4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6月14日对北京全香颖鑫涮肉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小关西后街5号的餐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属于登记表项目,已经海淀区环保局2000年环评批复(海环保规字〔2000〕0873号),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00年10月投入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志强园娱乐城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罚款人民币2万元。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