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英派尔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环保违法被开2张罚单 罚款12万元

2017-08-10 11:0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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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8月10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362、363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英派尔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12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3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6月5日对北京英派尔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机电子组装加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属于报告表项目,未经海淀区环保局环评审批,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15年2月投入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英派尔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罚款人民币8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3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6月5日对北京英派尔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屯佃村北工业区99号院的组装车间向大气散发有害气体(焊接),未安装净化装置或者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北京英派尔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限15天内治理,罚款人民币4万元。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