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项目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北京锡林食府餐饮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2017-08-10 11:1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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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8月10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283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锡林食府餐饮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2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2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17日对北京锡林食府餐饮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村蔬菜服务站北侧的餐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属于登记表项目,已经海淀区环保局2009年环评批复(海环保管字〔2009〕1193号),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也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09年9月投入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锡林食府餐饮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罚款人民币2万元。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