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设规范贮存场所 北京荣誉博鑫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被罚1.5万元

2017-08-21 15:5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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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8月21日讯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7月行政处罚公示,北京荣誉博鑫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1.5万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4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4月19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4月24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荣誉博鑫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等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按照规定建设规范贮存场所。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北京荣誉博鑫交通设备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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