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裸露堆放 北京恒通晟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

2017-09-04 14:3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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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4日讯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7月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恒通晟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2万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4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16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5月17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恒通晟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甘蔗渣、木屑)裸露堆放,未采取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北京恒通晟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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