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不当 顺登模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2017-09-05 14:2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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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5日讯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7月行政处罚公示,顺登模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5万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5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18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5月19日询问调查认定,顺登模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未有效收集,造成向外流失。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顺登模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1.5万元罚款。

通环监立字[2017]第5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18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5月19日询问调查认定,顺登模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未送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顺登模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2.5万元罚款。

通环监立字[2017]第5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18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5月19日询问调查认定,顺登模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润滑油)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顺登模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1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