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未处理直接排放 北京木森激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被通州区环保局处罚

2017-09-06 11:45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千龙网北京9月6日讯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8月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木森激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2万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4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16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5月17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木森激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粘胶车间挥发性气体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北京木森激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2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