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天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违法被开罚单 罚款1万8千元

2017-09-12 13:1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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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12日讯 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京城管罚字〔2017〕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金天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1万8千元。

京城管罚字〔2017〕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福建金天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土方未集中堆放或者未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福建金天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处以1万8千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对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