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12日讯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8月行政处罚公示,不凡木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2万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7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6月30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7月4日询问调查发现,不凡木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切割设备未安装粉尘收集装置,致使产生的工业粉尘直排大气,污染周边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不凡木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改正,处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