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凡木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未安装粉尘收集装置被罚2万元

2017-09-12 15:1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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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12日讯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8月行政处罚公示,不凡木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2万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7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6月30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7月4日询问调查发现,不凡木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切割设备未安装粉尘收集装置,致使产生的工业粉尘直排大气,污染周边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不凡木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改正,处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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