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抽查净水器 沃特德、容声电器等5家企业连续两次不合格

2017-09-13 19:0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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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13日讯 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获悉,从2016年底以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净水器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据了解,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和广东等9省(市)的107家企业生产的109批次产品,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对净水器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电源线连接和外部软线、螺钉和连接、结构性能(静水压力)、整机卫生安全、总净水量、脱盐率、回收率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69家企业生产的71批次产品合格,38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9%。包括杭州九阳净水系统有限公司的九阳牌JYW-RO-12P501C型净水机被检出整机卫生安全(耗氧量)不合格;厦门建霖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飞利浦WP4171/30型反渗透净水器整机卫生安全(耗氧量,挥发性酚)不合格;广东容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容声牌RO811-75G型反渗透纯水机被检出输入功率和电流,整机卫生安全(耗氧量),总净水量三个项目不合格;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荣事达牌RSD-RO50-A01型纯水机总净水量不合格等。

其中,北京沃特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森乐净化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慈溪市观海卫普吉电器厂、宁波山点水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容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生产的产品连续两次被抽检不合格。

质检总局表示,这次抽查的净水器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一)整机卫生安全不符合标准要求。有35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使用了卫生安全不达标的与水接触材料及部件,产品说明书中缺失对净水器冲洗的时间、水量等关键信息。

(二)总净水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有9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使用了低质量的水处理滤芯,导致在企业标称的总净水量范围内,净水器的出水水质和对污染物(重金属、有机物和微生物等)的去除效果不达标。

(三)电源线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有6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使用的电源线截面积达不到标准要求。长时间过载使用将会导致线体发热、绝缘皮老化开裂,产生漏电等事故隐患。

(四)输入功率和电流不符合标准要求。有2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虚标产品额定功率。如果消费者使用的电源插座容量过小,插座容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将会造成发热等过载现象。

此外,结构性能(静水压力)项目、回收率项目、脱盐率项目各有1批次不合格,另有1批次产品无法正常工作。

附:净水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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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冬(QT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