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22日讯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开出京环保监察罚字〔2017〕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因违反了放射性安全防护条例,被罚款1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7〕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15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正在使用的4台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为京环辐证[B0021],有效期至2017年5月27日,但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三十日内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