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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未经验收 北京饭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2017-09-25 15:0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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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25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502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饭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3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5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7日对北京饭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6幢-113的餐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属于报告表项目,已经海淀区环保局2015年环评批复(海环保审字〔2015〕1226号),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基本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15年12月投入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饭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罚款人民币3万元。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