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称北京沃尔玛建国路分店等侵害其专利权 索赔300余万元

2017-09-27 10:1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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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27日讯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9月26日发布重大诉讼公告。

公告披露,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就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及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侵害本公司专利权事项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收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京 73 民初 1571、1572、1573 号),该案正式依法受理。并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完成了诉状送达和证据调取工作。

承德露露称,公司调查发现,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公司”)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将本公司专利(专利号:“CN200830124267-包装盒2【利乐包】” “CN201130304266-包装罐【杏仁露】” “CN201630467829-包装箱【原味杏仁露】”)用于其生产制造的杏仁露产品包装盒或包装罐上,侵犯了公司的专利权。

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以下简称“北京沃尔玛建国路分店”),擅自销售、许诺销售上述“汕头露露公司”的侵权产品,也构成侵权,应与汕头露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公司还发现,除北京外,上述侵权产品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有销售,侵权范围遍及全国各地。

承德露露要求判令被告汕头露露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产品;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产品;判令上述两被告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约人民币 300 余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责任编辑:闫冬(QT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