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30日讯 近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开出京信管罚字[2017]第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金网安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无证经营电信业务,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规定: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依据上述规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对北京金网安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