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直接排入大气 北京田梅雨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

2017-11-21 15:4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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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21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543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田梅雨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5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5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30日对北京田梅雨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乡冷泉村果林站南边平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封边车间封边机在进行封边工序时产生VOCs废气,直接排入大气环境,属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行为,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北京田梅雨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改正,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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