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吉通丰瑞汽车销售公司因排放水污染物超标被处罚

2017-11-22 15:0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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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22日讯 据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7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奥吉通丰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1101.55元。

朝环保罚字〔2017〕7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北京奥吉通丰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7 年 8 月 8 日所排放的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 168mg/L、氨氮 88.6 mg/L、悬浮物 61 mg/L,超过了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规定的 B 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 30mg/L、氨氮 1.5 mg/L、悬浮物 10 mg/L)。

该单位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朝阳区环保局对其处以1101.55元罚款。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