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北京市甘棠加油站被罚款2万元

2017-11-28 16:1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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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28日讯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4日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市甘棠加油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2万元。

通环车罚字[2017]第0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甘棠加油站存在对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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