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两董事辞职 曾被证监会出示行政处罚书拟分别罚款4万元

2017-12-11 08:5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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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2月11日讯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410)日前发布公告称,2017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刘海洁,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蒋晶瑛书面辞职报告。因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机床”)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其二人时任昆明机床董事、监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前告知书》,证监会拟给予两人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2017年12月5日,公司已公告控股股东《关于落实国家八部委<沈阳机床厂综合改革方案>》相关内容,为保证公司的综合改革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按进度完成,刘海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蒋晶瑛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预算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刘海洁、蒋晶瑛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刘海洁、蒋晶瑛辞职不会造成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刘海洁、蒋晶瑛不持有公司股份,因此不存在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承诺等相关事项。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

责任编辑:闫冬(QT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