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放油烟 北京泰源合盛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3万元

2017-12-13 15:0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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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2月13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578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泰源合盛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3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5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联合海淀交通支队民警于2017年9月7日对北京泰源合盛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清河永太庄东村43好(平房)的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属于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检查时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致使油烟无组织排放,属于超标排放油烟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泰源合盛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处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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