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机械排放超标 北京中鑫宏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2018-01-03 15:0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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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月3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724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中鑫宏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5000元。

海环保罚字﹝2017﹞7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11月9日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百旺佳苑37号楼施工工地北京中鑫宏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聚峰牌型号为:ZL-926出厂编号16112620液压装载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机械冒黑烟,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测,排放烟度值超过了北京市《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规定的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属于排放不合格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中鑫宏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改正,处5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龙娱平(QL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