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控股股东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转增7股派1元

2018-01-04 09:1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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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月4日讯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称,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 月 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提交的《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主要内容如下:汉桥机器厂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经营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前提下,提出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7股。汉桥机器厂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赫美集团表示,公司董事会接到汉桥机器厂提交的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占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进行了讨论,参与董事一致认为: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提交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并符合目前公司的发展状况,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股本转增后将有力地推动公司未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参与讨论的董事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责任编辑:闫冬(QT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