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被罚款近3万元

2018-01-12 15:3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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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月12日讯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9日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被罚款2.701136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8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2.70113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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